AIRWAY 呼吸道
徒手打開呼吸道

描述意識不清之傷病患的舌頭及舌根可能因無力支撐而往後掉,進而阻塞呼吸道,徒手打開呼吸道可以暫時排除舌頭及舌根的阻礙,為一暫時性處置。如需長時間維持呼吸道仍需置入輔助呼吸道(如口咽呼吸道、鼻咽呼吸道)或進階呼吸道。徒手打開呼吸道有壓額抬下巴法及下顎推舉法兩種方式,前者較容易操作,但會移動傷病患頸椎,如懷疑頸椎傷害之傷病患應優先使用下顎推舉法,如無法操作應立即改用壓額抬下巴法。
適應症
意識不清之傷病患,且需要維持呼吸道暢通(呼吸有鼾音)。
適應症
意識不清之傷病患,且需要維持呼吸道暢通(呼吸有鼾音)。
壓額抬下巴法操作步驟
- 上方手壓住傷病患額頭(勿壓到眉毛)。
- 下方手以食指及中指抬起下顎骨(勿按壓到軟組織)。
- 雙手同時壓額抬下巴暢通呼吸道。
下顎推舉法操作步驟(頭部操作)
下顎推舉法操作步驟(側邊操作)
- 指腹放於顴骨。
- 中指、無名指、小指抓住下顎骨轉角。
- 將下顎骨往上提暢通呼吸道。
下顎推舉法操作步驟(側邊操作)
- 大拇指放於顴骨。
- 中指、無名指、小指抓住下顎骨轉角。
- 將下顎骨往上提暢通呼吸道。
補充資料
- 下顎推舉法為以顴骨為支點,施力於下顎骨轉角並將其提起,故不會動到傷病患頸椎,切勿用力過猛將傷病患頭往後仰。
- 在處置傷病患時,優先順序為控制致命外出血(eXsanguinating)、呼吸道(Airway)、呼吸(Breathing)、循環(Circulation)、失能(Disability)、曝露(Exposure),可以用XABCDE記憶,故當下顎推舉法無法順利暢通呼吸道,即便可能導致頸椎損傷(失能),仍須立即改用壓額提下巴,因建立暢通的呼吸道是優先且重要的。
- 創傷性腦傷(Traumatic Brain Injury)將GCS 3~8分列為重度昏迷應評估插管治療,在呼吸治療中心(RCC)同樣會以GCS>8分作為嘗試脫離呼吸器的標準,故建議針對GCS<9分的傷病患均須謹慎評估,舌頭是否後掉而阻塞呼吸道,視情況採取必要處置維持呼吸道暢通(徒手、輔助呼吸道、進階呼吸道等)。
更新日期:2022/11/27